某30层综合商业楼,建筑高度为148m,耐火等级为
来源 :焚题库 2021-10-13
中A.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在避难层上下层断开
B.避难层无可开启的外窗,设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
C.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为52m,相邻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为48m
D.设备间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设备间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为5m,设甲级防火门
E.避难层内设置的所有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23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故选项C不符合规范要求。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故选项A符合规范要求。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故选项D符合规范要求。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选项E中缺少消防软管卷盘,故不符合规范要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又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12条规定,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避难层(间),尚应在外墙设置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1%。有效面积的计算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的规定。故选项B不符合规范要求。故选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