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监理的工程,甲施工单位选择乙施工单位分包基坑,指出事件1中挖断煤气管道事故的责任方。
来源 :焚题库 2017-05-16
中参考答案:
1.(1)责任方为建设单位。理由:建设单位应该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场地及场地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由于没有完整的位置图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的事故,所以责任方应为建设单位。 (2)雨季为不可抗力事件,3天工期可以延迟,但是建设单位不补偿费用;施工单位挖断地下管线图中未标明的煤气管道导致的7天停工工期顺延,建设单位补偿费用,按合同约定窝工综合补偿为2000元/天,所以工程共延期10天,赔偿费用1.4万元。 2.乙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甲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在此事件中,甲施工单位属总承包单位,乙施工单位属于分包单位。因为乙施工单位未执行总承包单位指令仍继续施工,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不妥之处:(1)凭施工经验,未经安全验算编制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方案。正确做法:应认真编制方案,且有详细的安全验算书。 (2)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就报批,且未批准就开始施工。正确做法:方案编好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3)由项目总工程师兼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不妥当。理由: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所以事件4中甲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集体宿舍安排在尚未竣工验收的地下车库内是不妥当的,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命题点与拓展】题目中涉及的问题是工程总承包与分包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应的责任。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找到与其相对应的条款,做出本题目就应该没有问题。本案例第1题考查的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本案例第2题考查的是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关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他们的关系处理又是相对独立的,还要区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是分包单位事故问题,主要责任仍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处理本问题的关键就是分包单位是否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本案例第3题考查的是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