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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1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自建的办公楼,转让协议写明含税收入1200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19-06-29

简答题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1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自建的办公楼,转让协议写明含税收入12000万元,2008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4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8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的印花税税率0.5‰,成新度折扣率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2)计算该企业转让自建办公楼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数;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1)该办公楼的评估价格=8000×60=4800(万元)。 

(2)该企业应纳增值税=12000(1+5)×5=57143(万元)

转让自建不动产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时,用全额和5%的征收率价税分离计算。

(3)城建税及附加=57143×(5+3+2)=5714(万元)

印花税=12000×050=6(万元)

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数=5714+6=6314(万元)

(4)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4800+3000+6314=786314(万元)

(5)土地增值额=12000-57143-786314=356543(万元)

增值率=356543786314×100=4534%,适用税率30%。

应纳土地增值税=356543×30=1069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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