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甲系A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5%。乙持有A公司股份192万
来源 :焚题库 2018-09-15
中简答题 A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甲系A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5%。乙持有A公司股份192万股。2017年8月20日,乙听到A公司欲进行产业转型的传闻,遂通过电话向A公司提出查阅董事会近一年来历次会议决议的要求。次日,A公司以乙未提出书面请求为由予以拒绝。同年9月30 日,A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1)公司变更主营业务,出售下属工厂;(2)授权董事会适时增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挂牌B非上市公众公司(简称B公司)的股份,使A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份从3%增至52%。此时,C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公司)持有B公司5%的股份,而甲则持有C公司52%的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乙对两项决议均投反对票。10月11日,乙要求A公司回购其股份,遭拒绝。
丙持有B公司49%的股份,B公司章程中约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本公司股份达到55%时,即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2017年10月12日,A公司与丙商谈收购丙所持B公司全部股份事宜,另再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增持B公司5%的股份。后因各种原因A公司与丙公司的收购协议无法达成。
10月26日,A公司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宣布拟向B公司所有股东要约收购5%的股份,支付方式为A公司持有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乙就此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A公司应向B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同时认为要约收购的价款支付应当采用现金方式。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后未采取行动。11月20日,A公司正式发布要约。要约期满,预受要约的股份达到B公司股份总额的8%。收购顺利完成。
(2)A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回购乙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说明理由。
(3)A公司能否通过协议收购方式,一次性向丙收购其所持有的B公司49%的股份?并说明理由。
(4)乙关于A公司应向B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要约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乙关于A公司的要约收购价款应当用现金支付的观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A公司拟要约收购B公司股份总额的5%,而实际预受要约的股份达到了总额的8%,A公司应如何处理?
丙持有B公司49%的股份,B公司章程中约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本公司股份达到55%时,即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2017年10月12日,A公司与丙商谈收购丙所持B公司全部股份事宜,另再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增持B公司5%的股份。后因各种原因A公司与丙公司的收购协议无法达成。
10月26日,A公司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宣布拟向B公司所有股东要约收购5%的股份,支付方式为A公司持有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乙就此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A公司应向B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同时认为要约收购的价款支付应当采用现金方式。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后未采取行动。11月20日,A公司正式发布要约。要约期满,预受要约的股份达到B公司股份总额的8%。收购顺利完成。
根据上述条件回答下面问题:
(1)A公司拒绝乙查询董事会会议决议之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A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回购乙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说明理由。
(3)A公司能否通过协议收购方式,一次性向丙收购其所持有的B公司49%的股份?并说明理由。
(4)乙关于A公司应向B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要约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乙关于A公司的要约收购价款应当用现金支付的观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A公司拟要约收购B公司股份总额的5%,而实际预受要约的股份达到了总额的8%,A公司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A公司拒绝乙查询董事会会议决议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询董事会会议决议,但并未要求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A公司有权拒绝回购乙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只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不包括转让主要资产。
(3)A公司不能通过协议收购方式,一次性向丙收购其所持有的B公司49%的股份。A公司和C公司同受甲控制,又都投资于B公司,在收购中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有的B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即8%。B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若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收购股份比例达到55%时即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A公司一次协议收购49%的股份,与一致行动人C公司的股份合并超过了55%(57%),触发了对B公司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因此不能从丙处一次性收购49%的股份。
(4)乙关于A公司应向B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要约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部分要约)。(5)乙关于A公司的要约收购价款应当用现金支付的观点不成立。根据规定,收购上市公司时,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方式。
(6)根据规定,收购期限届满,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A公司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