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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某拟建工程为二层砖混结构,一砖外墙,层高3.3m,该工程建筑面积及外墙工程量分别为

来源 :焚题库 2019-10-10

简答题
背景:某拟建工程为二层砖混结构,一砖外墙,层高3.3m,该工程建筑面积及外墙工程量分别为265.07m2、77.933m3。原概算指标为每100m2建筑面积(一砖半外墙)25.71m3,每平方米概算造价120.5元(砖砌一砖外墙概算单价按23.76元,砖砌一砖半外墙按30.31元)。
【问题】求修正后的单方造价和概算造价。

参考答案: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拟建单位工程概算造价=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概算指标
概算指标的修正:单位造价修正指标=原指标单价-换出结构构件的价值+换入结构构件的价值
换入砖砌-砖外墙每100m2数量=77.933 × 100÷265.07=29.4(m3)
换入价值29.4 ×23.76=698.54(元)
换出价值25.71×30.31=779.27(元)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修正指标=120.5+698.54÷100-779.27÷100=119.7(元/m2)
单位工程概算造价=265.07×119.7=3172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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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第三章 工程计量与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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