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来源 :焚题库 2017-09-13
中简答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万元。 (2)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8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 (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已知: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
(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20+8×(1-1/5)=16.60(万元) (2)销项税额=9000×0.05×1/3×17%+(200+500)×0.05×17%=31.45(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1.45-16.60=14.85(万元)【解析】(1)购进的固定资产(挖掘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当期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应根据该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4)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与当期实际收到多少货款无关);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