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单位承担了国内某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由甲施工单位总包,指出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
来源 :焚题库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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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直接致函设计单位荽求改正。(1分)理由:监理单位未承担设计监理任务,应向业主报告,由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更改要求。(1分)(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在未取得设计变更文件之前签发变更指令。(1分)理由: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并就评估情况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调后签发变更指令。(1分)(3)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更改建议方案。(1分)理由:《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人员发现设计变更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1分)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变更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后报业主转交设计单位,当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经有关部门审定,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斯进行评估,总监理工程师就评估情况和业主、施工单位协调后签发变更指令。(4分) 3.(1)甲施工单位的答复不妥。(1分)理由: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分)(2)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正确。(1分)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向甲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不应直接发给乙施工单位,因为乙施工单位和业主没有合同关系。(2分) 4.(1)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不妥。(1分)(2)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不妥。(1分)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复工指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