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监理
来源 :焚题库 2020-11-27
中事件1:建设单位提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代表1人、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1人和评标zhuan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zhuan家3人。
事件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A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没有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B投标人将造价控制监理工作转让给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专业单位;C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D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上述各投标人的投标。
事件3:监理合同订立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应由监理单位负责下列四项工作:①主持设计交底会议;②签发《工程开工令》;③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事件4:监理员巡视时发现,部分设备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即签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回复了《整改工程报验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问题】
1.针对事件1,建设单位的提议有什么不妥?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分别指出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A,B,C,D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3,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单位提出的四项工作分别由谁负责?
4.针对事件4,分别指出监理员和施工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并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zhuan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zhuan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可以这样理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
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1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1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通知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单并整改合格后,应使用监理通知回复单回复,并附相关资料。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