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20-09-21
中单项选择题 【2020年真题】甲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的捐款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00×25%-60=15万元
B.(300+300×12%)×25%-60=24万元
C.[300+(38-300×12%)]×25%-60=15.5万元
D.(300+38)×25%-60=24.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捐款38万元的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38万元大于扣除限额36万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36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的2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需纳税调整的增加项,因此甲公司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0+2)=302(万元);应纳税额=302×25%=75.5(万元);应补缴=75.5-60=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