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导航

某工程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8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4年1月8日

来源 :焚题库 2020-05-27

单项选择题 某工程合同中约定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8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4年1月8日,竣工后发包方经承包人催告后依然逾期不支付,承包人最迟应当在( )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A.2014年5月7日

B.2014年7月7日

C.2014年11月7日

D.2015年1月7日

正确答案:A

查看试题解析 进入题库练习

答案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答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本题中问的是最迟的提起诉讼的日期,应当按照工程竣工之日起计6个月,因此,本题正确的答案是2014年5月7日。

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