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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威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13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

来源 :焚题库 2018-07-20

简答题

桦威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13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50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于2013年3月20日作出其应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15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桦威商贸公司就上述事项咨询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税务机关对企业偷税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正确?

(2)企业能否提出税务行政复议?提出复议前,企业还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3)如果能提出复议,注册税务师能否接受委托代理上述复议行为?


参考答案:

(1)税务机关对企业偷税行为的定性是准确的。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 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该企业采用少列收入的方式少交税款,构成偷税行为。 

税务机关给予3倍的罚款正确。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可以提出税务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该公司应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后,才能提出税务行政复议。 

(3)可以接受委托。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代理,税务行政复议属于税务代理的范围,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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