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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的原材料

来源 :焚题库 2022-04-22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021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140

B.140.78

C.126

D.126.78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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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120+6=126(万元)。

相关知识: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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