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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于2009年4月在甲市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来源 :焚题库 2020-06-29

单项选择题 余某于2009年4月在甲市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次年9月,余某来到乙市打工,工作期间余某有违章作业;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下列关于余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A.余某应在2012年9月前提出复审申请

B.余某可以向乙市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C.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余某复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D.考核发证机关对余某的复审不予通过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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