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
单项选择题 【2019年真题】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B.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C.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D.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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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乡、民族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1)编制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2)报告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有关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选项B);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3)执行权,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选项C)。
(4)决定权,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