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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地区某群体住宅工程,包含整体地下室、8栋住宅楼

来源 :焚题库 2020-10-21

简答题 【2019年真题】沿海地区某群体住宅工程,包含整体地下室、8栋住宅楼、1栋物业配套楼以及小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等,业态丰富、体量较大,工期暂定3.5年。招标文件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特别是通用措施费用项目均应有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最终按固定总价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针对招标文件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申请答疑,建设单位修订招标文件后履行完招标流程,最终确定施工单位A中标,并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A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合法分包,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分包给C单位(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进行施工)、自行施工的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含钢筋、混凝土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上述单位均具备相应资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例行检查时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相关规定要求整改。
在施工过程中,当地遭遇罕见强台风,导致项目发生如下情况:
①整体中断施工24天;
②施工人员大量窝工,发生窝工费用88.4万元;
③工程清理及修复发生费用30.7万元;
④为提高后续抗台风能力,部分设计进行变更,经估算涉及费用22.5万元,该变更不影响总工期。A单位针对上述情况均按合规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认为上述事项全部由罕见强台风导致,非建设单位过错,应属于总价合同模式下施工单位应承担的风险,均不予同意。
【问题】
1.指出本工程招标文件中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中正确做法。
2.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通用措施费用项目有哪些(至少列出6项)?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上述分包行为中哪些属于违法行为?并说明相应理由。
4.针对A单位提出的四项索赔,分别判断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不妥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最终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
正确做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且工期为3.5年,应采用单价合同。
不妥二: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特别是通用措施费用项目均应有竞争力的报价投标。
正确做法: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不低于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标准的90%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不妥三:投标单位针对招标文件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申请答疑,建设单位修订招标文件后履行完招标流程,此处不妥;
正确做法: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①安全文明施工费;②夜间施工;③二次搬运费;④冬雨期施工;⑤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⑥施工排水;⑦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⑧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3.不妥一: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
理由:根据相关法规,总包单位A不能将主体结构分包给B单位,此行为是违法分包行为,A单位应自行施工主体结构。
不妥二:公共园林绿化分包给C单位(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进行施工)。
理由:根据相关法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此分包属于转包行为。
不妥三:自行施工的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含钢筋、混凝土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
理由:根据相关法规,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属于违法分包行为,施工材料应由总包单位A负责,不应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
4.①不可抗力导致中断施工24天,工期索赔成立;
②不可抗力导致施工人员窝工费用,费用索赔不成立;
③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清理及修复费用,费用索赔成立;
④为提高后续抗台风能力,部分设计变更,费用索赔成立。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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