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
来源 :焚题库 2020-08-01
中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E.丁有权直接向乙要求偿还15万元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1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