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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谈某突发精神病患病期间独自

来源 :焚题库 2021-05-27

单选题2010年5月,谈某突发精神病,患病期间独自订立一份遗嘱。经治疗,谈某病情好转,于2010年8月康复,但他在康复后并未撤销或变更遗嘱。2012年3月,谈某因病去世。下列关于该遗嘱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遗嘱无效,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B.遗嘱无效,因为谈某订立遗嘱时没有见证人

C.遗嘱有效,因为公民有权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D.遗嘱有效,因为谈某康复后没有撤销或变更遗嘱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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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订立遗嘱能力。谈某在立遗嘱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所立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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