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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本案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是否生效?

来源 :焚题库 2017-09-30

简答题 仲裁的效力和特点 (1)案例背景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 (2)争议问题 1)本案仲裁条款对丙公司是否生效? 2)简述仲裁的典型特点。

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 1)本案仲裁条款对丙公司不生效。本案涉及仲裁条款效力扩张的问题。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本题中受让人在受让债权债务时明确反对。因此,该仲裁条款对受让人不生效。 2)仲裁具有自愿性和灵活性,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和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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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第九章 合同争议解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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