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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某上市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84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21-04-02

简答题 资料一:某上市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840万元。2016年年末的股本为9000万股,2017年2月12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2016年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3500万股。2017年6月1日经批准回购本公司股票2400万股。假设上市公司2017年年末股东权益总额为22200万元,每股市价7.2元。
资料二:该上市公司2017年10月1日按面值发行年利率2%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00万元,期限6年,利息每年年末支付一次,发行结束一年后可以转换股票,转换价格为每股8元。债券利息全部费用化,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本之间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
要求:
(1)计算该上市公司2017年年末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2)计算该上市公司2017年年末的市盈率和市净率;
(3)假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计算该上市公司2017年增加的净利润和增加的年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数;
(4)假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计算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并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具有稀释作用;
(5)如果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参考答案:(1)基本每股收益=4840/(9000+9000×50%-2400×7/12)=0.40(元)
每股净资产=22200/(9000+9000×50%-2400)=2(元)
(2)市盈率=7.2/0.4=18市净率=7.2/2=3.6
(3)假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增加的净利润=10000×2%×3/12×(1-25%)=37.5(万元)
假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增加的年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数=10000/8×3/12=312.5(万股)。
(4)增量股的每股收益=37.5/312.5=0.12(元),由于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基本的每股收益,所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5)稀释每股收益=(4840+37.5)/(9000+4500-2400×7/12+312.5)=0.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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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第三节 上市公司财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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