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导航

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

来源 :焚题库 2017-11-09

问答题【2015年真题】

  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某,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某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系)。

  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三棱刮刀(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笔录)。侦查人员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了ABO血型鉴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某四的血型一致。

  刘某四到案后几次讯问均不认罪,后来交代了杀人的事实并承认系被他人雇佣所为,公安机关据此抓获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康雍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张某文、张某武兄弟。

  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此案系因开发某地块利益之争,张某文、张某武雇佣社会人员刘某四杀害了被害人。

  法庭上张氏兄弟、刘某四同时翻供,称侦查中受到严重刑讯,不得不按办案人员意思供认,但均未向法庭提供非法取证的证据或线索,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公诉人指控定罪的证据有:①小区录像;②小区保安的证言;③现场提取的手套、刮刀;④ABO血型鉴定;⑤侦查预审中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其相互证明。三被告对以上证据均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无罪。

  问题:

  1.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以上证据分别进行简要分析,并作出是否有罪的结论。

  2.请结合本案,谈谈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一部署的认识。

  答题要求:

  1.无本人分析、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2.结论、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问题顺序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