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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来源 :焚题库 2021-08-03

单项选择题 以下关于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Ⅰ上市公司对章程中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修改时,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Ⅱ一次性减资15%,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Ⅳ上市公司应该在年报中披露优先股持股前10名的股东及其情况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以上市交易和转让,但是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Ⅵ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况

A.Ⅰ、Ⅱ、Ⅲ

B.Ⅰ、Ⅳ、Ⅵ

C.Ⅱ、Ⅲ、Ⅴ

D.Ⅱ、Ⅳ、Ⅵ

E.Ⅲ、Ⅳ、Ⅴ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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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Ⅰ、Ⅱ、Ⅲ三项,第10条第1款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Ⅳ、Ⅵ两项,第51条规定,发行优先股的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当以专门章节披露已发行优先股情况、持有公司优先股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优先股的回购情况、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及行使情况、优先股会计处理情况及其他与优先股有关的情况,具体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规定。Ⅴ项,第47条规定,优先股发行后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转让,不设限售期。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转让范围仅限合格投资者。第3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相关知识:第二节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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