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师2008年从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所民办
来源 :焚题库 2019-10-20
中问答题丁老师2008年从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所民办学校担任小学英语教师。学校地处市郊,实行封闭化管理,平时不能外出且教学任务很重,不过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高出很多,这使她很欣慰。然而,随着寒假的到来,她才知道,学校有一个规定:寒暑假期间不上课,每人每月仅发500元的生活费。丁某很是不解,为什么公办教师可以带薪休假,而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呢?500元的生活费甚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该学校的做法违法吗?丁老师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
本题是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考查。
该校的规定违法。丁某有权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机关提起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