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满,乙已将该住房出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来源 :焚题库 2021-08-03
中多项选择题 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满,乙已将该住房出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履行通知义务后,如果甲在10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未履行通知义务,致使甲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乙未履行通知义务,致使甲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甲有权主张乙和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如果乙将该住房出售给其舅舅,甲仍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2)选项B。C: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3)选项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不包括姑姑、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