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来源 :焚题库 2021-07-31
中(1)购进一批生产工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40万元;因管理不善,该批工具当月被盗80%。
(2)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
(3)购进职工团建相关的住宿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00元。
(4)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共计21800元、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800元;取得公路客票,票面金额共计3090元,其中有309元的客票没有注明员工身份信息。
(5)销售自产电冰箱一批,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39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39万元,没收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13万元。
(6)将一批自产冰柜作为投资提供给关联企业,将购进的春节大礼包发放职工,为关联企业代销家电产品一批,将一批自产酸奶机无偿赠送儿童福利院。已知: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请计算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请回答业务(2)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如果可以,能抵扣多少?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
(3)请回答业务(3)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如果可以,能抵扣多少?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
(4)请计算业务(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5)请计算业务(5)应当确认的销项税额。
(6)业务(6)中哪些行为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业务(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40×(1-80%)=208(万元)。解析:因管理不善导致被盗的80%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业务(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业务(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规定,购进服务专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业务(4)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1800÷(1+9%)×9%+(3090-309)÷(1+3%)×3%=1881(元)=0.19(万元)。
①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机场建设费不计算抵扣进项税额;②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不属于合法扣税凭证,相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业务(5)应确认的销项税额=(339+1.13)÷(1+13%)×13%=39.13(万元)。
解析:单独记账核算的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取时(3.39万元)不作销售处理,逾期不予退还时(1.13万元)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
(6)①将自产的冰柜作为投资提供给关联企业、将自产的酸奶机无偿赠送儿童福利院,视同销售货物。根据规定,自产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货物。
②为关联企业代销家电产品,视同销售货物。根据规定,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的货物,均视同销售货物。
③将购进的春节大礼包发放职工不视同销售货物。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货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