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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销售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办公用品、酒及食品。2011年7月

来源 :焚题库 2018-03-28

简答题 【2011年真题】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销售家用电器、珠宝首饰、办公用品、酒及食品。2011年7月,该商场有财务总监张先生向其常年税务顾问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就发生的业务问题征询税务意见,相关业务如下:(1)本月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销售发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运输农产品支付运费10 000元、装卸费2 0000元,并取得运费发票,该批农产品的60%用于商场内的餐饮中心,40%用于对外销售。(2)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和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 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 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 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 000元。(3)6个月前收取一餐厅啤酒包装物押金10 000元,月初到期,餐厅未返还包装物,按照销售时的约定,这部分押金即收归商场所有,百货商场的账务处理为: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000 (4)受托代销某品牌公文包,本月取得代销收入117 000元(含税零售价格),本月即与委托方进行结算,从委托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标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5 300元。(5)百货商场最近正在积极筹划开展部分商品的促销活动。目前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方案一是,商品八折销售;方案二是,购物满1 000元者赠送价值200元的商品(购进价为150元);方案三是,购物满1 000元者返还现金200元。(以上销售价格及购进价格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数。假定商品销售利润率为25%,即销售1 000元的商品,其购进价为750元。)要求:根据上述相关业务,假定您为常年税务顾问,请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针对业务(1),计算百货商场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针对业务(2),指出百货商场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或消费税。如果需要计算,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计算消费税的应交税金。(3)针对业务(3),判断百货商场账务处理和相关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列出正确的处理方式。(4)针对业务(4),计算百货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5)针对业务(5),假如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0元的商品,就目前可选择的三种方案,分别计算百货商场应纳增值税额及毛利率;并从毛利率角度,指出百货商场可以选择的最好方案,并简要说明理由。(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1)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00000×13%+10000×7%)×40%=5480(元)(2)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纳增值税=190000×17%=32300(元)应纳消费税=220000×5%=11000(元)(3)业务3,商场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不正确,啤酒逾期的包装物押金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应纳增值税=10000÷1.17×17%=1452.99(元)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452.99 (4)业务4,百货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17000-15300=1700(元)(5)方案一:商品八折销售,这是销售折扣,按减去折扣额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销项税额=1000*80%/1.17*17%=116.24(元)进项税额=750/1.17*17%=108.97(元)应纳增值税=116.24-108.97=7.27(元)。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1000*80%/1.17-750/1.17)/(1000*80%/1.17)=6.25% 方案二:应纳增值税=1000/1.17*17%+200/1.17*17%-750/1.17*17%-150/1.17*17%=43.59(元)毛利率=(1000/1.17-750/1.17-150/1.17-200/1.17*17%)/(1000/1.17)=6.6% 方案三:应纳增值税=1000/1.17*17%-750/1.17*17%=36.32(元)毛利率=(1000/1.17-750/1.17-200)/(1000/1.17)=1.60% 因为第二方案的毛利率最高,所以百货商场应选用第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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