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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中标某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价为固定总价

来源 :焚题库 2021-11-18

简答题 背景资料:
A公司中标某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价为固定总价,新建构筑物,包括沉淀池和滤池等钢筋混凝土水池,采用现浇混凝土施工工艺。拟建水池距现有的建(构)筑物最近距离5.0m,其地下部分最深为5.6m;厂区地下水位在地面下约2.0m。
施工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含有基坑施工方案和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
基坑施工方案包括降水施工、土方开挖、围护结构施工和沉降观测等内容。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包括模板支架设计及安装拆除、钢筋加工、混凝土供应、止水带、预埋件安装等。上报A公司审批时,主管部门对其提出补充意见。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质量监督部门例行检查时,混凝土供应商未能提供集料的产地证明和有效的碱含量检测报告,被明令停工整改;造成两周的工期损失和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件2:在确认施工区域地下水位普遍上升后,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抗浮验算,在新建池体增设了配重结构,增加了工作量。
问题:
1.补充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的内容。
2.就事件1中的工期和经济损失,A公司可向建设方或混凝土供应商提出索赔吗?为什么?
3.事件2中增加的工作量能否索赔?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的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应补充: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及流程、混凝土施工、养护等内容。
2.A公司不能向建设方索赔工期和经济损失。
理由:因为是A公司自身失误,属于A公司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A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混凝土公司索赔,
理由:因混凝土公司的原因导致停工,使A公司遭受损失。
3.可以提出索赔。
理由:池体增加配重结构属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已施工再进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均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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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1K420030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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