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导航

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

来源 :焚题库 2021-03-29

单项选择题 【2019年真题】赵某、钱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个人欠李某50万元,无力偿还。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A.自行接管赵某在中企业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正确答案:B

登录查看解析 进入题库练习

答案解析:(1)“不得代位,不得抵销”,排除选项D;(2)可以收益清偿,可以请求强制执行,选项B正确;(3)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排除选项C;(4)剩下选项A,“自行接管”即不经过人民法院,类似于直接代位行使权利,显然错误。

分享到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