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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

来源 :焚题库 2018-03-28

单项选择题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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