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与尹某于2017年结婚,2020年6月。贾某以个人名义向邵某
单选题【2021年真题】贾某与尹某于2017年结婚,2020年6月。贾某以个人名义向邵某借款5万元,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2021年7月,邵某向贾某夫妇催债,尹某称自己不知情,拒绝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民法典》,关于该5万元债务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是()。
A.5万元因是贾某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应认定为贾某个人债务
B.5万元债务因尹某不知情,应认定为贾某个人债务
C.5万元因是贾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D.5万元债务因用于贾某夫妻家庭日常生活,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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