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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五环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

来源 :焚题库 2019-08-02

单项选择题 2016年1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五环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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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六、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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