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刘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由于资不抵债,遂通过股东会决议分立出BC公司
单项选择题 张某、刘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由于资不抵债,遂通过股东会决议分立出BC公司,并宣告原来的A公司破产,甲、乙、丙、丁均是A公司的债权人,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债权于2011年11月到期,但甲一直没有主张债权,A公司破产后,甲可以要求BC承担连带责任
B.乙的债权于2014年5月到期,A公司破产后,可以要求BC承担连带责任
C.A公司分立前,与丙达成协议,丙的债权由B来清偿,A公司破产后,丙可以要求BC承担连带责任
D.丁的债权于2014年3月到期,在A公司分立时,接到通知后不能要求A公司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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