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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公开要约收购乙上市公司10%的股份,公告的要约期限截止到5月20日

来源 :焚题库 2021-12-27

单项选择题 2020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公开要约收购乙上市公司10%的股份,公告的要约期限截止到5月20日。股东张某于5月10日预受要约。下列关于张某的预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在5月15日以后不可撤回该预受

B.张某在5月18日以后不可撤回该预受

C.张某不可撤回该预受

D.要约期满后,张某可以撤销对要约的预受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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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预受。根据规定,预受要约可以撤回,但在要约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不可撤回。

相关知识: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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