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20-07-24
中简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7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781万元(人民币,下同),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已知: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2017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2017年境内、外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
(5)计算从A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6)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7)计算2017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15年度、2016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17年在A、B两国分别设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了丙公司。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781万元(人民币,下同),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13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55万元。甲公司在A国按3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4%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已知:甲、丙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2017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2017年境内、外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
(5)计算从A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6)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
(7)计算2017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1)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因为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标准为:8000×15%=1200(万元)大于实际发生的800万元,所以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800万元准予扣除。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为1000万元
(2)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00-(160-2000×5%)=140(万元)
(3)2017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8000+(240-30)-5100-60-1000-140-1100-(400×50%)-70-40=500(万元)
(4)A国的境外所得=781-213=568(万元),B国的境外所得=355(万元)
企业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500+568+355)×25%=1423×25%=355.75(万元)
(5)A国所得扣除限额=355.75×(568÷1423)=142(万元)
甲公司在A国已缴税款=110×7.1×30%=234.3(万元)
已在A国缴纳234.3万元高于A国的扣除限额142万元,分回的所得应予抵免142万元。
(6)B国扣除限额=355.75×(355÷1423)=88.75(万元)
丙公司在B国已缴税款=355×24%=85.2(万元)
已在B国缴纳85.2万元低于B国的扣除限额88.75万元,分回的所得应予抵免85.2万元
(7)该企业2017年度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55.75-142-85.2=128.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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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第二节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