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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当企业财产不足以

来源 :焚题库 2021-12-24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合伙企业债务时,对不足清偿部分,甲最多负责清偿10万元,乙最多负责清偿5万元,其余款项债权人应当向丙、丁进行追偿,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欠付A公司100万元货款到期无法清偿。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仅负有向A公司偿还10万元的义务

B.乙仅负有向A公司偿还5万元的义务

C.A公司只能要求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A公司可以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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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清偿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相关知识: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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