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
单项选择题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8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的遗产,此时儿媳提出李某生前遗嘱无效,声称她和李某的孙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所涉及的继承关系包括()。 Ⅰ.代位继承 Ⅱ.遗嘱继承 Ⅲ.法定继承 Ⅳ.遗赠
A.Ⅰ、Ⅱ
B.Ⅲ、Ⅳ
C.Ⅰ、Ⅲ
D.Ⅰ、Ⅱ、Ⅲ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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