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导航

某市一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2020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来源 :焚题库 2022-03-22

简答题 某市一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2020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250000元,关税税率为40%。
(2)将进口化妆品的7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本月销售4000套,每套不含税价格为500元。
(3)将上月购进的价值6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一县城日化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化妆品,支付不含税加工费6000元,取得普通发票。加工产品已收回,日化厂无同类产品售价。
(4)以自产不含税价格20000元的化妆品,与自产不含税价格5000元的护肤品(分别核算销售额)组成精美礼品盒销售,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00元。
(注:以上化妆品均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日化公司12月份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2)计算该日化公司12月份应纳国内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该日化公司12月份应纳国内增值税。
(4)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1)进口化妆品应纳关税=250000×40%=100000(元)
进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250000+100000)÷(1-15%)×15%=61764.71(元)
进口化妆品应纳增值税=(250000+100000)÷(1-15%)×13%=53529.41(元)
进口环节税金=100000+61764.71+53529.41=215294.12(元)
(2)国内应纳消费税=4000×500×15%-61764.71×70%+30000×15%=261264.70(元)
(3)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国内应纳增值税=4000×500×13%+30000×13%-53529.41=210370.59(元)
(4)委托加工化妆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6000)÷(1-15%)×15%=11647.06(元)

登录查看解析 进入题库练习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分享到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