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筏板基础;地上25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来源 :焚题库 2021-07-27
中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筏板基础;地上25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室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室内墙体等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事件2: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三方面内容。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选择了裙房结构工程的分包单位。双方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并移交建设单位,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单位以其签约得到建设单位批准为由,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一批墙体砌块经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检验发现,墙体砌块导热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以指标值超差不大为由,书面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该批砌块,施工总承包单位执行了指令。监理单位对此事发出了整改通知,并报告了主管部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这一事件。
事件5: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记录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公布期限为5个月。公布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将公布期限调整为4个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进行公布,公布期限4个月。
【问题】
1.事件1中,项目负责人的做法有何不妥?说明理由。
2.事件2中,《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3.指出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4.依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就事件4,可以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给予怎样的处罚?
5.事件5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诚信行为记录的做法是否妥当?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项目负责人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妥。理由:《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2.事件2中,《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还包括:编制依据、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主要施工管理计划等基本内容。
3.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一:将裙房结构工程进行了分包。
正确做法:主体工程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
(2)不妥之处二: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并移交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整理收集好的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整理、收集好的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给城建档案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3)不妥之处三:分包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
正确做法:分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
4.(1)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就事件4可以对建设单位给予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可以对施工单位给予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应对监理单位给予处罚。5.事件5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诚信行为记录的做法不妥当。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