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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某8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

来源 :焚题库 2018-10-09

简答题
背景 
高新区某8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钢筋、水泥等主材由业主供应,其他结构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均由总承包负责采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钢筋第一批进场时,供货商只提供了出厂合格证,业主指令总承包对该批钢筋进行进场验证,总承包单位对钢材的品种、型号、见证取样进行了质量验证。对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进行了复试。监理单位提出了意见。 
事件二:袋装水泥第一批进场了300t,水泥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业主指令总承包进行进场复试,总承包单位对水泥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进行了一组复试。复试合格后,总承包方直接安排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水泥出现了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认为是总承包单位作的复试,质量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理单位达了停工令。 
事件三: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对商品混凝土、砂石、砌墙材料、石材、胶合板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事件四:总承包单位依据质量稳定、履约能力强的原则选择了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生产厂家,并进行了抗风压性能复试。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3.事件三中,实行备案证明管理的材料还应有哪些? 
4.指出事件四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 1)供货商只提供了出厂合格证; 
2)总承包单位仅对钢材的品种、型号、见证取样进行了质量验证; 
3)施工单位仅对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进行了复试。 
正确做法: 
1)供货商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单; 
2)应对钢材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进行质量验证; 
3)应对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性能进行复试。 
2.不妥之处: 
1)总承包单位仅对水泥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进行了复试; 
2)进行了一组复试; 
3)建设单位认为是总承包单位作的复试,质量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正确做法: 
1)总承包单位应对水泥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进行复试; 
2)应进行了两组复试(袋装水泥复试不超过200t为一批); 
3)项目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3.还应有:钢材、水泥。 
4.不妥之处: 
1)总承包单位仅依据质量稳定、履约能力强的原则选择了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生产厂家; 
2)仅进行了抗风压性能复试。 
正确做法: 
1)总承包单位应依据质量稳定、履约能力强、信誉高、价格有竞争力的原则选择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生产厂家; 
2)应进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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