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李某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100万元
多项选择题 李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李某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在买入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100万元。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甲公司所有
B.该收益应由甲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C.如果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D.如果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李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以甲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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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D中,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知识:第六节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