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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因A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丁公司货款4000万元

来源 :焚题库 2021-05-17

单项选择题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因A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丁公司货款4000万元,2×20年11月1日与丁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内容如下:
(1)以银行存款清偿货款1000万元;
(2)用囤积的生产用原材料抵偿1130万元债务,原材料的成本为800万元,市场售价1000万元;
(3)用持有的一项价值400万元的乙公司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抵偿400万元债务;
(4)债务减免440万元,并约定剩余债务1030万元在1年后支付,同时按5%加收利息。
2×20年11月10日,双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已知丁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应收款项,A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应付账款。假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等其他因素,A公司因该债务重组,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为()。

A.588.5万元

B.470万元

C.440万元

D.800万元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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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4000-1000-800-1000×13%-400-1081.5=588.5(万元)。
债务新的现金流量=1030×(1+5%)=1081.5(万元)
现金流变化=[1081.5-1030]/1030=5%<10%;
因此针对1030万元本金部分的合同条款的修改不构成实质性修改,不终止确认该部分负债。
债务人A公司债务重组日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4000
贷:应付账款1081.5
银行存款1000
原材料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长期股权投资400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相关知识:第二节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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