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共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来源 :焚题库 2022-03-17
中多项选择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共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选项A应选)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选项B尚未达到1/3,不选);(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D应选);(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C应选);(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