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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某工程整体地下室两层、主楼地上24层

来源 :焚题库 2018-05-22

简答题 背景资料:某工程整体地下室两层、主楼地上24层、裙房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填充墙为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基础为整体筏板,地下室外墙为整体剪力墙混凝土刚性防水,外侧设计两道SBS卷材防水层。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进场后即进行场地高程测量,已知后视点高程是50.128m,测量时后视读数为1.116m,前视点读数为1.235m。接着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平整场地,结束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工程定位和测量放线,然后即进行土方开挖工作,整修基坑采取大放坡开挖。事件二: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时,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监理进行基坑验槽。经钎探检查,发现基坑内裙房部位存在局部软弱下卧层,项目总工召集所有技术人员开现场会议,决定采取灌浆补强。并会同监理人员重新验槽且形成记录。问题: 1.列式计算事件一中前视点高程。 2.事件一中,基坑开挖时应经常检查的内容有哪些(至少列出三项)? 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对软弱下卧层的处理程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4.事件二中,指出基坑验槽做法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并说明基坑验槽重点观察的部位有哪些?

参考答案:

1.前视高程=后视高程+后视读数-前视读数 =50.128+1.116-1.235 =50.009m 2.基坑开挖时,应经常检查的项目有: (1)平面控制桩; (2)水准点; (3)基坑平面位置; (4)水平标高; (5)边坡坡度; (6)边坡或支护稳定状况; (7)降排水情况。 3.施工单位对软弱下卧层的处理程序不妥;理由:基坑验槽过程中发现与原地质勘察报告、设计不符或其他的异常情况,应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不能施工单位自行拟定方案组织实施。 4.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如下:不妥之一: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基坑验槽;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不妥之二:参加验槽的单位仅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理由: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共赴现场,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槽。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的部位有: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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