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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规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03

  严重不符合项:
  1)缺少或未能实施/保持一个或多个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中条款的要求。
  2)后果能对设备监理单位服务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所出具的监理记录和报告的可信性受到怀疑。
  一般不符合项:
  1)单个或孤立地不符合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中某一项条款的要求。
  2)在实施中未执行或偏离监理要求的程序。
  5.2.4.2纠正措施要求
  申请方对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中的不符合项、须采取纠正措施。初次评审时,申请方在三个月内未能关闭不合格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监督时,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的完成期限为一个月。
  5.2.4.3跟踪评审
  评审组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评审组根据不符合项性质和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情况确定验证的方式和范围,对一般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可以书面验证,也可在下次监督时验证其实施的有效性。对严重不符合项,必要时,评审员将到申请方现场验证。
  5.2.4.5 评审报告
  根据文件评审、现场评审、见证评审及跟踪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报告,并确认设备监理专业范围。
  5.2.5如果现场评审结束后,申请方无法确认见证项目,CAPEC将向申请方提供阶段性评审报告,但申请方必须在一年内完成见证评审,否则申请方需按5.1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5.3评审决定
  5.3.1技术委员会所属的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和申请方提交的资料等信息进行评定。经评定,如认为评审符合评审程序,并同意评审组的意见的,将作出评审结论意见,并向CAPEC提交评审报告。
  5.3.2 CAPEC秘书长根据评定结果批准评审报告,并通知申请方。如评定结果与已向申请方提交的评审报告结论有差异,CAPEC应将此差异的说明通知申请方。
  5.3.3 CAPEC向设备监理国家监管部门上报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报告。
  5.4监督评审
  取得资格证书后,每年CAPEC将对设备监理单位进行年度评审和必要的非例行抽查评审。以确认设备监理单位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
  设备监理单位在每年年度评审前应向CAPEC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文件及工作简介;
  3)《监理年度评审手册》等。
  5.4.1 年度评审
  5.4.1.1年度评审周期
  CAPEC对设备监理单位年度评审的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4.1.2年度评审内容
  每次年度评审按相应的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对设备监理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资料评审和抽查评审,年度评审应保证覆盖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全部要求,以确定设备监理单位是否始终遵守设备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持续满足《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
  5.4.1.3年度评审程序
  CAPEC将在每年年初发布年度评审计划,根据设备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年度评审手册》等信息编制年度资料评审和抽查评审方案,并在抽查评审前3周通知设备监理单位进行抽查评审的评审计划。
  5.4.1.4年度评审的方式
  年度评审采用资料评审和抽查评审(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的方式进行。抽查评审一般安排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连续进行。在监理单位的管理体系文件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必要时还要进行文件审查。
  监理单位应在现场评审前三周,向CAPEC上报近期的设备监理项目清单(含监理组人员组成名单),由CAPEC随机抽取见证评审项目。原则上每次抽查评审安排1次见证评审。抽查评审的见证评审可与扩大设备监理专业范围的见证评审结合进行。对于抽查评审前六个月内进行的扩大设备监理专业范围的见证评审,可以考虑代替年度抽查评审中的见证评审。
  5.4.1.5年度评审的决定
  每次年度评审完成后,CAPEC将根据评审的情况,对设备监理单位作出保持/暂停/撤销监理资格的评定意见,上报国家设备监理监管部门,并向设备监理单位提交年度评审报告。设备监理单位通过年度评审后,CAPEC出具证明,保持其《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有效。
  根据年度评审结论,必要时CAPEC将对设备监理单位作出增加抽查评审的决定。对于被暂停/撤销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CAPEC将按照CAPEC-S213《对设备监理单位的通报和资格的暂停与撤销规则》进行处理。
  5.4.2非例行抽查评审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CAPEC将组织实施非例行的抽查评审 。
  1)设备监理单位  严重不符合项:
  1)缺少或未能实施/保持一个或多个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中条款的要求。
  2)后果能对设备监理单位服务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所出具的监理记录和报告的可信性受到怀疑。
  一般不符合项:
  1)单个或孤立地不符合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中某一项条款的要求。
  2)在实施中未执行或偏离监理要求的程序。
  5.2.4.2纠正措施要求
  申请方对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中的不符合项、须采取纠正措施。初次评审时,申请方在三个月内未能关闭不合格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监督时,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的完成期限为一个月。
  5.2.4.3跟踪评审
  评审组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评审组根据不符合项性质和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情况确定验证的方式和范围,对一般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可以书面验证,也可在下次监督时验证其实施的有效性。对严重不符合项,必要时,评审员将到申请方现场验证。
  5.2.4.5 评审报告
  根据文件评审、现场评审、见证评审及跟踪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报告,并确认设备监理专业范围。
  5.2.5如果现场评审结束后,申请方无法确认见证项目,CAPEC将向申请方提供阶段性评审报告,但申请方必须在一年内完成见证评审,否则申请方需按5.1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5.3评审决定
  5.3.1技术委员会所属的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和申请方提交的资料等信息进行评定。经评定,如认为评审符合评审程序,并同意评审组的意见的,将作出评审结论意见,并向CAPEC提交评审报告。
  5.3.2 CAPEC秘书长根据评定结果批准评审报告,并通知申请方。如评定结果与已向申请方提交的评审报告结论有差异,CAPEC应将此差异的说明通知申请方。
  5.3.3 CAPEC向设备监理国家监管部门上报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报告。
  5.4监督评审
  取得资格证书后,每年CAPEC将对设备监理单位进行年度评审和必要的非例行抽查评审。以确认设备监理单位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
  设备监理单位在每年年度评审前应向CAPEC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文件及工作简介;
  3)《监理年度评审手册》等。
  5.4.1 年度评审
  5.4.1.1年度评审周期
  CAPEC对设备监理单位年度评审的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4.1.2年度评审内容
  每次年度评审按相应的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对设备监理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资料评审和抽查评审,年度评审应保证覆盖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全部要求,以确定设备监理单位是否始终遵守设备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持续满足《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
  5.4.1.3年度评审程序
  CAPEC将在每年年初发布年度评审计划,根据设备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年度评审手册》等信息编制年度资料评审和抽查评审方案,并在抽查评审前3周通知设备监理单位进行抽查评审的评审计划。
  5.4.1.4年度评审的方式
  年度评审采用资料评审和抽查评审(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的方式进行。抽查评审一般安排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连续进行。在监理单位的管理体系文件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下,必要时还要进行文件审查。
  监理单位应在现场评审前三周,向CAPEC上报近期的设备监理项目清单(含监理组人员组成名单),由CAPEC随机抽取见证评审项目。原则上每次抽查评审安排1次见证评审。抽查评审的见证评审可与扩大设备监理专业范围的见证评审结合进行。对于抽查评审前六个月内进行的扩大设备监理专业范围的见证评审,可以考虑代替年度抽查评审中的见证评审。
  5.4.1.5年度评审的决定
  每次年度评审完成后,CAPEC将根据评审的情况,对设备监理单位作出保持/暂停/撤销监理资格的评定意见,上报国家设备监理监管部门,并向设备监理单位提交年度评审报告。设备监理单位通过年度评审后,CAPEC出具证明,保持其《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有效。
  根据年度评审结论,必要时CAPEC将对设备监理单位作出增加抽查评审的决定。对于被暂停/撤销资格的设备监理单位,CAPEC将按照CAPEC-S213《对设备监理单位的通报和资格的暂停与撤销规则》进行处理。
  5.4.2非例行抽查评审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CAPEC将组织实施非例行的抽查评审 。
  1)设备监理单位的运作发生了重大变动或发生了其他可能影响监理资格的变更的。
  2)对设备监理单位有重大投诉,且经查实的。
  3)发生其他重大情况的。
  5.5 乙级设备监理单位申请甲级资格的评审程序
  5.5.1乙级设备监理单位申请甲级资格证书,须向CAPEC递交《设备监理单位换证申请书》,CAPEC根据《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进行评审。
  5.5.2 CAPEC按照本规则中5.2、5.3程序只进行申请的设备监理专业范围内的监理专业能力的评审。 
  2)对设备监理单位有重大投诉,且经查实的。
  3)发生其他重大情况的。
  5.5 乙级设备监理单位申请甲级资格的评审程序
  5.5.1乙级设备监理单位申请甲级资格证书,须向CAPEC递交《设备监理单位换证申请书》,CAPEC根据《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CAPEC-S111:2003《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基本要求》的要求进行评审。
  5.5.2 CAPEC按照本规则中5.2、5.3程序只进行申请的设备监理专业范围内的监理专业能力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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