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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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设备监理师复习资料《合同管理》知识点1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2

  (二)仓储合同的管理

  在仓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对保管人主体资格的把握

  设备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包括对保管人的仓储资格和仓储设备的审查。

  2.对仓单的管理

  设备监理工程师对仓单的管理包括对仓单内容的审查、对仓单副本的保管和对仓单转让的监督管理。

  3.对仓储物进行处置

  4.对违反仓储合同的管理

  在仓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保管人如果有违约行为,造成仓储物毁损、灭火,可能影响设备合同履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存货人发布指示,确保设备合同全面履行

  第二节设备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一、设备委托监理合同的主体及监理关系人

  1.设备委托监理合同的主体

  设备委托监理合同的主体即合同确定的权利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业主和设备工程监理单位。

  2.设备监理关系人——承包法人

  设备监理单位与业主通过设备委托监理合同确定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设备监理单位与承包法人相互独立,双方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承包法人是业主的设备供应方和设备服务方,双方通过设备工程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二、设备监理合同类型

  设备委托监理合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比较常见的是按照支付方式和合同内容进行的分类。

  (1)按支付方式进行分类

  (2)按合同内容进行分类

  如果将设备工程建设分为设备前期(投资决策咨询)、设计阶段、设备工程采购阶段、安装阶段等几个阶段,设备委托监理合同也可以相应分为这样几类。

  当然,业主既可以委托一个设备监理单位承担所有阶段的监理业务,也可以分别委托几个设备监理单位承担。

  1)设备工程建设前期监理咨询合同

  2)设计监理合同

  在这类监理合同中,设备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是:

  选择设计单位、代签或参与签订设计合同或监督合同的实施;

  审查或评选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实施文件;

  代编或代审概、预算等。

  3)设备采购制造监理合同

  在这类监理合同中,设备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是

  协助业主选择设备制造供应单位;

  按照约定提交设备的设计文件;

  监督设备制造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制造与储运设备、审查设计与储运方案的技术变更;

  控制设备制造的进度和质量;

  认定设备制造的质量和数量;

  验收设备和签发付款凭证;

  审查设备工程价款;

  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

  处理索赔及质量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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