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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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设备监理师复习资料《合同管理》知识点1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1

  (四)竣工结算

  六、设备运输合同

  主要内容见教材。注意以下几点:

  (一)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人权利

  ①收取合理运费。

  ②依法留置运输的货物。

  ③货物提存权。

  ④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

  2.承运人义务

  ①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②准时将所托运的货物送到目的地。

  ③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④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托运人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

  ②在承运人将货物起运之前,可以终止合同,要求返还货物,也可以变更目的地、收货人。

  ③有权派人押运货物。

  (二)货运合同的管理

  1.做好货物的包装

  2.应及时交付和领取托运的货物

  3.对特种货物和危险货物的运输应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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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设备仓储合同

  主要内容见教材。注意以下几点:

  (一)存货人权利

  ①将约定仓储物交付仓储;

  ②交付仓储物时,要求保管人给付仓单;

  ③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④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⑤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⑥仓储合同中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仍有提前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⑦因仓储人的原因造成仓储物损坏、灭失,有向仓储人索取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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