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设备监理师复习资料《合同管理》知识点1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1
中(四)竣工结算
六、设备运输合同
主要内容见教材。注意以下几点:
(一)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运人权利
①收取合理运费。
②依法留置运输的货物。
③货物提存权。
④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
2.承运人义务
①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②准时将所托运的货物送到目的地。
③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④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托运人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
②在承运人将货物起运之前,可以终止合同,要求返还货物,也可以变更目的地、收货人。
③有权派人押运货物。
(二)货运合同的管理
1.做好货物的包装
2.应及时交付和领取托运的货物
3.对特种货物和危险货物的运输应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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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设备仓储合同
主要内容见教材。注意以下几点:
(一)存货人权利
①将约定仓储物交付仓储;
②交付仓储物时,要求保管人给付仓单;
③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④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⑤仓储合同中没有约定仓储时间的,有随时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⑥仓储合同中约定仓储时间的,存货人仍有提前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⑦因仓储人的原因造成仓储物损坏、灭失,有向仓储人索取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