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导航

惠州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通知

来源 :惠州市司法局 2017-07-11

  内容摘要:惠州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通知:申请表填报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7月20日起

惠州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资格申请

  (一)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选择在我市办理的,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按要求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二)现场提交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材料。

  1、时间:2017年7月20日(周四)至21日(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惠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司法大楼七楼);联系电话:0752-2167030。

  3、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由惠州市司考办根据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现场打印)。

  (2)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1份,由惠州市司考办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现场打印)。

  (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信息承诺表(1份,由惠州市司考办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现场打印)。

  (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由惠州市司考办现场打印)。

  (5)居民身份证原件。

  如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当立即加急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机读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必须凭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毕业证书原件。

  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等原因,毕业证书被学校等单位暂扣的,也必须在资格申请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以供审验。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7)《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取得查询结果的,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本人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可参照港澳通行证的标准冲洗后按照以上规格裁剪好。现场递交申请时,将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制作证书的照片将由广东省司考办根据网上报名的照片统一冲印后使用,本人无需提供。

  特别提示: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资格申请)平台时,右键保存本人照片至本地,并按照以上规格冲洗提交。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照片。

  (9)特殊情况下资格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提交由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②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上的姓名、毕业证编号、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主要信息与毕业证本身不符的,应另行提交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③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内容,须提交载有相关变更事项的户口簿或证件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④学习时间与学制不符的,需提交毕业学校开具的延长或变更学籍相关情况的证明。

  (10)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现场视具体审核情况再行要求提交)。

  以上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当场退回。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三、其它事项

  1、请申请人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及我办规定的地点前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请申请人尽量错峰前来(工作时间段的前一个小时一般为排队高峰期),并自觉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排队顺序完成申请程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7年9月1日起开通)

【热点推荐】司法部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_热点备考专题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计算机答题操作指南 演示视频 模拟系统
>>>司法部网站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 各地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基本条件|学历条件汇总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常见问题_注意事项汇总
>>> 2017国家司法考试费用收取缴纳时间网站_考试费用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常见问题_注意事项汇总
>>>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教材大纲|考试制度|方式变化改革
>>>2017年全国司法考试报名公告信息|模考题库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科目内容
>>> 2017年司法考试中华考试网校火爆热招中!

  【小编推荐司法部网站: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址 国家司法考试题库正式上线啦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中国普法网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分数线

  2017司法考试网络视频课堂:备考阶段,常年招生,随报随学。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在线报名<<<<

>>司考题库:全真模考、数据分析、自由组卷、错题收藏、在线答疑<<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