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
来源 :杭州市司法局 2017-07-06
中内容摘要:杭州市2017届本科毕业生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告:申请表填报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7月20日起。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依照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市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选择在杭州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20日至25日(上午9:15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除外),前往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A出口附近)办理相关的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的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不得提交与报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报名照片电子文件遗失的,可在登录本人网上成绩查询或资格申请界面后,右键保存本人照片后冲洗提交。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注意事项
(一)复印件均使用标准A4纸复印,居民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至同一张纸的同一面上。申请人所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应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不是学位证书编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等),请在提交材料时主动说明,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二)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三)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我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咨询。联系电话:0571-85230907(7月20-25日申领工作现场,双休日除外),0571-85256541、85256543(其他工作时间)。
杭州市司法局
2017年7月5日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7年9月1日起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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