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模考题五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13
中11.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该原料的出口经营者
B.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C.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
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答案】C
【考点】反倾销税
【解析】选项A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B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这里是可以向出口经营者(而非进口经营者)建议作出价格承诺,而非进口经营者。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12.关于版权保护,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
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
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的对象
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
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答案】B
【考点】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为作品完成后25年。该项内容已经在《伯尔尼公约》中明确了,不属于补充内容。
选项B正确。在版权保护方面,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表现在两个方面: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版权保护对象;在权利内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选项C错误。《伯尔尼公约》对作者精神权利给予了保护,不属于补充内容。
选项D错误。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TRIPs第3条,依该条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遵守《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或《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各自规定的例外的前提下,每一成员给予其他成员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TRIPs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的国民待遇仍然是有例外的。
13.关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承诺入世后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包括国家专营商品
B.对中国产品的出口,进口成员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选择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
C.非专向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包括中国对所有国有企业的补贴
D.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在实施条件上与保障措施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实施程序上相对简便
【答案】B
【考点】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
【解析】选项A错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简称《中国加入议定书》,下同)专门对贸易权作了规定,中国承诺逐步放开贸易经营权,在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3年内,除国家专营商品外,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
选项B正确。在《中国加入议定书》生效时,如果进口成员的国内法含有市场经济标准,一旦中国根据进成员的国内法,确立中国在某一产业或部门方面是市场经济,上述倾销确定中的选择的规定应终止,无论中国能否证明市场经济这一点,上述选择方法的规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
选项C错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规则,非专项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但如果中国政府提供的补贴的主要接受者是国有企业,或者接受了补贴中不成比例的大量数额,该补贴视为专项补贴。
选项D错误。《中国加入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这一机制,专对中国产品实施,实施条件低于保障措施的要求。
14.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MIGA承保的险别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投资方违约险
B.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只能是具有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个缔约国国籍的法人
C.不管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
D.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答案】C
【考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作为世界银行集团的一员,成立于1988年,该机构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政治风险。其目的是通过自身业务活动来推动成员国之间的投资,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投资,以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其他国际性开发机构的活动,并对投资的非商业性风险予以担保,以促进向发展中成员国的投资流动。
选项A错误。MIGA主要承保四项非商业风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政府违约险。不包括投资方违约险。
选项B错误。如投资者与东道国联合申请,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即具有东道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作为投保人。
选项C正确。无论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公约没有限制。
选项D错误。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要求东道国和投资者本国均为MIGA的成员国,但不要求投资者国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15.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由丙国籍船舶“德洋”号运输一批货物,有关“德洋”号的争议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海上运输合同应适用船旗国法律
B.有关“德洋”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法院地法律
C.有关“德洋”号船舶优先权的争议应适用丙国法律
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可选择适用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
【答案】D
【考点】海上运输合同、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选项B错误。《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本题中,有关“德洋”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船旗国法丙国法。
选项C错误。《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题中,有关“德洋”号的船舶优先权争议应适用法院地法中国法。
16.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
B.中国可以相关诉讼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甲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C.甲国可以相关事项在甲国不能提起诉讼为由拒绝中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D.甲国外交代表在其驻华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向甲国公民调取证据
【答案】D
【考点】域外证据调取
【解析】选项A错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1条第2款规定,请求书不得用来调取不打算用于已经开始或即将开始的司法程序的证据。
选项B、C错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12条第2款规定,执行国不能仅因其国内法已对该项诉讼标的规定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理由,拒绝执行请求。
选项D正确。《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15条第1款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
17.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
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
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答案】D
【考点】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
【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6条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而向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并没有提交中文译本的要求。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1条规定,内地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具有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安排向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12条规定,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18.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
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答案】C
【考点】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选项D错误。《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我国应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适用公约,因为该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
B.有关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
C.中国有义务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的效力
D.被执行人为中国法人的,应由该法人营业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答案】B
【考点】《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又称《纽约公约》)的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在适用公约的规定时,我国作了两项保留:互惠保留、商事保留。互惠保留,即我国只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我国民事诉讼与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公约的规定办理。商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公约的规定。可见,我国适用公约规定的原因不是因为申请人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中国投资者与甲国政府间的投资争端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商事争议,因此相关仲裁裁决不适用公约。
选项C错误。由于作了商事保留,中国对非商事仲裁裁决没有承认的义务;同时,存在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因此中国没有承认公约缔约国所有仲裁裁决效力的义务。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7条,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C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对第一份合同,甲公司依约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即要求由付款交单方式变更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同意了这一变更,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后30天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选项B错误。预期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本题中,对第二份合同,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公约规定,中止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