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十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10
中21.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新选举法的相关内容
《选举法》第6条第3款: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所以A错。
《选举法》第9条第1款: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所以B正确。
《选举法》第14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所以C正确。
《选举法》第36条: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选举法》第38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所以D正确。
22.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所以A选项错误,当选。
该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所以B选项不当选。
该法第18条第2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所以C选项不当选。
该法第8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D选项不当选。
23. 答案: 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的宪法
五四年宪法确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4.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司法和司法制度的相关知识点
选项D错误。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征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25、答案:A
解析:国际法的编纂活动虽然早就存在,但全面系统地进行编纂还是在二战以后,特别是联合国的编纂活动使国际法的法典化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对国际法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要负责国际法的编纂工作。
26、答案:C
解析:实践中,主要存在三项外国人的待遇原则,即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互惠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国民以不抵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国民的待遇;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须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
27、答案:D
解析:划分边界的方法一般有三种,即几何学划界法、天文学划界法和自然划界法。划分边界的程序包括签订边界条约以确定边界、实地勘察以标出边界线、制定议定和边界地图等几个步骤,其中效力最高的是边界条约。边界文件冲突的处理规则:界桩--à地图--à议定书--à条约
28、答案:A
解析: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其法律地位是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主张主权。.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开发活动应为全人类的福利而进行。(开放 和平利用);各国在“区域”内的一切行为应符合国际法;其法律地位不影响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29答案:D
解析: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者: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及各种专门机构 (《联合国宪章》第97条)。咨询意见在法律上没有拘束力,但一般都得到联合国机关的执行
30.答案:C
解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和废除同我国缔结的重要条约,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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