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考二卷《法制史》易考点整理:第一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2
中2017年司考二卷《法制史》易考点整理:第一章
第一章 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
(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前11世纪)
学习要求:1、掌握中国法的起源。
2、了解夏、商两朝法制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法的起源
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
三、夏商的立法概况
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
五、夏商的司法制度
一、中国法的起源
1、夏朝有了地域上的划分和居民,如将国家划分为九州等。
2、夏朝有公共权力机关设立,如作为行政机关的六卿、九牧,作为司法机关的士等。
3、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成法。
4、 刑起于兵。
中国法的起源的特色:法的起源与战争的关系特别密切:《汉书·刑法志》记载:“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二、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
奉天罚罪的法制观。
《甘誓》 中有两段话:
•启宣布有扈氏的罪状有两条:首先就是“威侮五行”,所以“天用剿绝其命” 。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改天立罚。”
三、夏商的立法概况
1、《禹刑》
夏朝法律的总称。《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
2、《汤刑》
商朝法律的总称。《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以汤为名也是表示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
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
(一)刑事法制
1、定罪量刑的原则
(1)罪及本人,刑不株连的原则
(2)疑罪从轻的原则
(3)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
(4)过失从轻的原则
2、刑罚
(1)奴隶制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2)法外酷刑:炮烙、醢、脯、剖心、劓殄、孥戮等。
3、罪名
(1)不孝罪
(2)不从王命罪
(3)不事农业罪
(4)弃灰于公道罪
四、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二)
(二)行政法制
1、国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2、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度。
(三)经济法制
1、土地管理:有内服外服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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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夏商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官
1、夏商埋藏的司法官为“司寇”、“大理”、“士”或“理”等。
2、商朝时期,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除商王、贵族外,还有卜者。
(二)诉讼审判制度
天罚、神判。
(三)监狱制度
1、夏朝的监狱:圜土、夏台。
2、商朝的监狱: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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